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销售明知是 假冒注册商标 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犯罪人通谋,为其提供制造、销售、使用、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1、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 (一)项所列行为,非法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 (三)项所列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 (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虽未达到第二条第 (一)、 (三)项或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1、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 两次行政处罚 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2、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 3、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