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归还拾得他人遗失物犯什么罪 |
释义 | 一、拒不归还拾得他人遗失物犯什么罪 1、可能构成侵占罪。但本罪告诉才处理。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遗失物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 1、拾得人返还遗失物是一种法定义务。否则就构成违法侵占,失主或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其返还。 2、拾得物被领取或送交公安机关前,拾得人应妥善保管拾得物。由于拾得人毕竟不是真正的权利人,不可能要求其像保管自己物品那样去保管拾得物,因此,法律只要求其以一个普通人应有的方式来保管拾得物,如拾得丢失的自行车,应将其锁好,停放到车棚内或其他专门的存放点。但如拾得人故意损坏或者因为重大失误而导致拾得物损坏、灭失的,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失主或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向拾得人或相关部门支付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既然拾得人有妥善保管拾得物的义务,拾得人对于保管所支出的费用,就有权要求失主或权利人予以补偿。这里的费用,包括保管费、为维护失主利益而支出的费用、误工费等。拾得人侵占拾得物的,无权请求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和报酬。 4、失主或权利人发布了悬赏广告,应按约定支付报酬。悬赏广告是单方要约行为,一经作出对失主或权利人便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即不论拾得人是否知道该悬赏广告,也不管拾得人实际支出的费用是多少,失主或权利人都应该向其支付约定的报酬。但如果约定报酬不足以弥补必要费用的,拾得人还可以要求失主或权利人支付不足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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