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会分居的情况是什么情况呢? |
释义 | 如下情况下,很难认定是分居: 1、仍处在同一屋檐下,法院难认定是分居,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2、夫妻异地分居,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有的夫妻因为就业等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和其他证据来证明。 一、夫妻分居几年才能起诉离婚手续 夫妻不管分居几年,只要一方想离婚,即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没有时间的限制。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 二、起诉离婚应怎样证明分居 起诉离婚证明分居: 1、如何提供分居证据,一方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收到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必须书面,口头协议必须由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件最好邮寄在备注栏中注明分居,并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至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书信、电子邮件等可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亲戚。但由于证人往往与作证方有利害关系,分居是夫妻的私事,法院很难接受单独证人的证言,需要辅助其他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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