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嫌组织卖淫罪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招嫖违法信息,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根据立案标准,引诱、容留、介绍当事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当事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