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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饭店客人在意外中受伤,如何获得赔偿?
释义
    饭店意外摔伤赔偿需根据个人受害情况确定,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交通费等支出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需赔偿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可申请法院鉴定伤残等级并据此计算赔偿数额。
    法律分析
    饭店意外摔伤赔偿的赔偿要看个人的受害情况,这个赔偿数额不是固定统一的。
    受害者可以向饭店主张因摔伤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的,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您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拓展延伸
    饭店客人在意外中受伤,如何保障权益?
    当饭店客人在意外中受伤时,保障他们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客人应立即寻求医疗帮助,确保伤势得到妥善治疗。同时,客人应尽快与饭店管理层或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报告事故并要求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医疗记录等。客人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赔偿途径。律师可以协助客人与饭店进行协商,寻求合理的赔偿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功,律师可以代表客人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的赔偿。保障权益需要客人积极主动并寻求专业帮助,确保公正和合理的赔偿结果。
    结语
    保障饭店客人的权益至关重要。受伤后,客人应及时就医,与饭店保持联系并保留相关证据。律师可协助客人与饭店协商,寻求合理赔偿。如协商不成,律师可代理诉讼,争取公正赔偿。保障权益需积极主动并寻求专业帮助,确保合理赔偿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饭店就餐摔伤骨折怎么赔偿
    如果是由于餐厅没有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顾客受伤的,顾客可以向餐厅索赔,可以与餐厅协议要求其赔偿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项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摔伤,且餐厅尽到了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了,则可以向第三人索赔上述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如果是由于顾客自己的原因摔伤的,则由顾客自己承担责任。
    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身意外伤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8、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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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7: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