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承包关系不会因土地转包而消失。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取得承包经营权后,经发包方同意,受让人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转包须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三十七条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