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不想租了怎么办 |
释义 | 出租人不想继续出租,需要提前告知承租人,并与其商议,同时退还剩余的租金和全部押金,如造成提前退租的损失还需进行赔偿。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出租人需要提前通知承租人并与其协商,如果不想继续租赁。出租人还需退还剩余的租金和全部押金给承租人。如果提前退租造成损失,出租人还应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该内容由 于青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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