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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
释义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1、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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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