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它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其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