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告收到对方的离婚诉讼时,建议积极准备应诉如果被告想要离婚,并且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或者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积极准备开庭所需要的资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