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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害优先购买权主张是否会导致合同无效?
释义
    侵害优先购买权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符合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优先购买权被侵害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权利人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优先购买权主张合同无效
    侵害优先购买权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符合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优先购买权被侵害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权利人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承租人可否以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承租人不可以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侵害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侵害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有效。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规避优先购买权订立的合同无效吗
    为规避优先购买权订立的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股东与他人恶意串通,规避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是无效的。
    规避优先购买权订立的合同无效吗
    无效。可诉请法院确认“阳合同”无效,并按照“阴合同”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
    涉及到阴阳合同,即黑白合同,是指股权转让时,出让方与受让方同时签订两份合同,除价格条款存在差异外,两份合同内容完全一致。此类合同出让方和受让方人为抬高了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属恶意串通,其他股东是根据“阳合同”价格标准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弃权的意思表示是基于股权出让方和受让方的欺诈行为而作出。
    
     该内容由 王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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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