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监视居住期限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监视居住的期限、执行场所以及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对其行为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执行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 法律分析 一、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监视居住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对其行为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符合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遵过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无固定居所的,不得离开指定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接到传讯时准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在哪里 监视居住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由此可知,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我们认为,所谓的“住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连续的、固定的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居所”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为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场所。 对于监视居住,这也是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一般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那么司法机关可以对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这种措施。确定监视居住期限的时候,也要注意法律中规定最长为6个月,也就是最后确定的期限是不能超过法定的最长期限。 结语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对于符合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一定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所、不得会见他人、接到传讯时准时到案等。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可以是住处或居所,但要注意监视居住并不完全限制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六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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