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死了她的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贷款人死亡的,其所欠债务以该贷款人遗留的财产价值为限进行偿还,虽然贷款人已经死亡,但是不影响借款人的债权的实现,除非贷款人没有任何财产遗留。贷款人死亡的,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贷款人遗产,也可以与继承人协商,让继承人用遗产清偿债务。 一、买房的人去世了房贷怎么办 1、继承人继承房产 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他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其贷款债务。贷款人的遗产应当被用来偿还其生前债务和应缴纳款。 对于超出其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偿还。也就是说贷款人去世后,继承人要将其贷款等债务偿还。 2、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 我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留下的遗产,那死者留下的贷款债务也会被一并放弃,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不过,如果按揭抵押贷款的房子还没有办下来产权证的,房产由开发商处置,同时开发商也因为担保责任的关系需要为死者偿还这些银行贷款。 如果已经办好产权证的,银行则会将死者按揭抵押中的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不足部分银行也不能再追究,多出部分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再继承。 3、其他特殊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特殊情况。最典型的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洪水等造成的房屋倒塌。那么这种情况下还用继续还钱么?当然用,房屋只是贷款中的抵押物,抵押物是否存在并不影响债务偿还。 二、抵押贷款要收了房产证吗 贷款人用个人自住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的,要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但银行是不会收房产证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第三十二条处分抵押物或质物,其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其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贷款人应退还抵押人或出质人。 第三十三条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四条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不良贷款包括哪几类 1、逾期贷款 逾期贷款是到了还款期限时还不能归还的贷款,其中不包括板滞贷款和呆帐贷款。 2、呆滞贷款 呆滞贷款是指还款期限到期2年(含2年)以上还是不能归还贷款,或者是还贷款日期还没有到期但生产经营已经停止运营的。其中不包括呆帐贷款。 3、呆帐贷款 呆帐贷款是指贷款人和担保人宣告破产,在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贷款人宣告失踪或死亡,在期产业或遗产清偿后没有还清的贷款;贷款人在遇到重大灾害和意外事故后,无力偿还的贷款;在清理贷款人贷款抵押物、质物所得价值不足不能够还清贷款时,经的国务院专案同意核销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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