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前陪嫁为个人赠与,婚后陪嫁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需约定权利归属。分割彩礼时法院支持。在登记结婚之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婚前个人赠与;而在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有相关约定,则应根据约定确定归属权。如果彩礼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一般法院会支持此观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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