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的当事人对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叫做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内不起诉,就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了请求法院对其继承权予以保护的诉讼权。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而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1、关于诉讼时效,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就是说,继承权诉讼时效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二年的一般规定,二是二十年的特殊规定。 2、对于二年的一般诉讼时效,其期限从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他的权利被侵犯的那一天算起。 3、民法典又规定了二十年的特殊时效,也就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另,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的时间是继承开始时间,从此继承权开始具有实行的效力。在继承开始时,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确定继承遗产的范围和价值。如果是遗嘱继承,需要在这时认定遗嘱是否有效。 一、遗产继承多久失效一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