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需要到房管局直接办理,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 在房屋所在地的县或者区房屋和土地局办理,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步骤主要有、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上面的文章已经给大家详细分析了有关于个人房屋抵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以及房子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的全部知识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在办理个人房屋抵押登记的时候,只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房屋抵押只有在登记以后才有法律效力。 一、个人房屋抵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1、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过程。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2、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二、房屋抵押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以期权房屋作抵押的,须提交有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5)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6)上级机关批准其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证明。 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登记机关将有关材料复印存档,登记资料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