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被法院查封后,买房人是否能取得产权,需视情况而定。房屋如早在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就被法院查封,需向法院提出申请,只有法院同意解封,否则房屋是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在法院查封前,买房人已支付部分或者全价款,并签订合法有效书面合同,已实际占有房屋,解封后可获得产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改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改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