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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购房合同具体有什么情况
释义
    无效购房合同具体的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一、夫妻一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
    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一定有效,如果是购买房产的,则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因为购房不需要夫妻双方同意;
    如果是卖房的,则如果出售的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是签合同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然也有效。
    如果出售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如果购房的第三人是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的,则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不过另一方可以要求卖房方给予补偿;
    如果第三人不是出于善意购房,或者虽然出于善意,但是并没有支付合理对价的,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得擅自处理。
    二、房屋买卖能公证吗
    房屋买卖是能公证的。公证机关受到申请后,会按当事人的申请,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经过审査后,公证机关认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既真实又合法的,会给当事人发放公证书。房屋买卖公证不是必要的程序,双方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不公正。
    三、共有房产被其中一人卖掉了,怎么办
    未经共有人同意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卖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其他共有人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或者向处分人请求损害赔偿。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因此,未经共有人同意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卖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并且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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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 5: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