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前卖过假货之后不做了会判刑吗 |
释义 | 不一定,只要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就会被追究责任,即使不卖了,之后也会在量刑范围对应的追诉期内追诉。需要看当事人卖假货的数量,以及主观和客观因素。 只有销售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才有可能涉嫌销售假冒商品,要承担刑事责任。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达到以上数额的,不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有可能会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会被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买到假货报警会立案吗 买到假货是可以报警的,如果警察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通知报案人不立案的原因。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卖假货的代购会被判刑吗 卖假货的代购涉嫌非法销售伪劣产品罪,会被判刑。犯此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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