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离婚案中房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
释义 | 1、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如双方就房屋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以判决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就房屋使用问题作出处理。 3、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多一些,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是就房屋现价协商不成并且不同意竞价取得的,也可以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房屋价值确定后,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一、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房子归谁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产归属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夫妻共同房子归谁 离婚夫妻共同房子归谁,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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