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质量问题可以退房 |
释义 | 经有关机构检测后,确实发生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二、房子漏水可以要求退房吗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存在两种情况法院才会判决退房,一是主体结构不合格,影响结构安全;二是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 除此之外,对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房的法院都不会支持,但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并赔偿损失。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想退房一般先与开发商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如果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就应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在诉讼过程当中业主应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屋质量问题做出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如果鉴定结论是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居住,在不能维修的情况下,才是可以退房的。 三、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房屋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4.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5.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结构的。遇到上述情况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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