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下哪些行为会造成继承权的丧失 |
释义 |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故意杀人是一种严重犯罪,它不仅危害家庭关系,同时也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安宁,因此,会受到最严厉的制裁。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是对被继承人权利最严重的侵害,对这种继承人的权利理当剥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管动机如何,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是亲手杀害还是教唆他人杀害,都应剥夺其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杀害其他继承人而争夺遗产者,不论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亲手杀害还是教唆他人杀害,只要是故意的,就应剥夺其继承权。但如果杀害其他继承人不是为了争夺遗产,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不丧失继承权。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有能力的继承人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凡是遗弃被子继承人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情节严重的,均丧失继承权。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有生活来源的,或者是继承人没有抚养他人能力的,均不构成遗弃,不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为多占或独占遗产,假冒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的行为。篡改遗嘱是继承人为侵占其他继承人的遗产份额,违背被继承人的意志,瞒着被继承人而更改遗嘱的行为。销毁遗嘱是继承人知道遗嘱对自己不利时,将遗嘱销毁的行为。继承人为多占遗产,采取伪造、篡改、销毁不利遗嘱的方式来侵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情节严重,可能造成他人生活困难,或者虽未造成其他继承人生活困难,但侵占他人遗产数额较大的,丧失继承权。 老人的财产为立避免后期继承人有法律纠纷,建议找律师做遗嘱,然后立好的遗嘱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订立好额遗嘱可以自己保管,但是为立避免风险,遗嘱最好由律师或者是公证处保管,在立遗嘱人死后,那么该份遗嘱会生效。 一、伪造遗嘱要求重新分配遗产有效吗 是无效的,伪造遗嘱的可以剥夺当事人的继承权,伪造的遗嘱是无效的,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伪造遗嘱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伪造遗嘱或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等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因为伪造的遗嘱并不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现,所以伪造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如果没有遗赠协议或者其他遗嘱那么就可以进入正常的法定继承流程。也就是说,单单就伪造遗嘱来说,并不能被直接剥夺该继承人继承权。 但是如果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就会丧失继承权,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主要由办案法官进行酌定,我们认为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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