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不受理 |
释义 |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不受理 关于起诉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不受理起诉离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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