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试用期期间受工伤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试用期间发生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如果符合工伤的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规定的情形,只要不具备排除工伤事由,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试用期工伤赔偿当事人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就不能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当事人鉴定为工伤的,在拿到劳动部门出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时,可以在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试用期工伤跟正式员工一样,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工伤鉴定,申请工伤赔偿即可,试用期是员工在某一单位进行适用的时间,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范畴是所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即使在试用期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劳动关系便已确立,员工出现工伤,同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工伤保险待遇。 在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在试用期可以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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