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突然被辞退怎么补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突然被辞退可通过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是经济补偿金两倍。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1、 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2、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3 、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4、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5 、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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