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中的免责条款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它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免责条款可以保护保险公司的权益,但在某些情况下,免责条款可能会失效。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免赔部分,应当是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的选择在保险费中预留的部分。保险人不得将免赔部分用于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请求保险人返还已经支付的保险费和应当支付的利息: (一)虚假陈述或者故意重大遗漏; (二)对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 (三)未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 3.《保险条款》第十三条:以下情况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 (二)被保险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致使保险事故发生或者损失扩大的; (三)被保险人依法不得享受保险金的。 结论:重疾险中的免责条款在被保险人虚假陈述、故意造成事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以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会失效。被保险人应当在购买重疾险时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以免因违反条款而无法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