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在一个人名下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你的房子是婚前买的那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是没有权力分的,如果是婚后买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有权利分。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 第一,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购买房屋,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但是夫妻双方有夫妻财产约定,约定为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但是双方有夫妻财产约定,约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在遇到婚后买房的问题的时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来判断如果离婚房屋的归属情况。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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