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拘传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法院拘传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情形有哪些 1、人民法院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拘传的程序如下: (1)、拘传被告人,应当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拘传被告人,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戒具。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 二、拘传的时间是多久 1、对于司法机关拘传持续时间,现行《刑事诉讼法》是有明文规定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也就是说,一般拘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即使案件特别重大、复杂的,最长也不能超过24小时。 3、同时,按规定,司法机关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且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4、如果司法机关超期拘传、变相拘传的,都是违法行为,被拘传人可以追究相关司法机关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变更强制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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