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罪盗窃案需要哪些证据?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盗窃罪的本质特征以及证据的确定标准,包括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和情节证据等维度。在盗窃案件中,需要收集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发现场遗留的物证、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以及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等证据。 法律分析 要从盗窃罪的本质特征出发,可以依据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以及情节证据等维度来确定证据的标准。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有关知情人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秘密窃取方法实施盗窃行为的证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盗窃行为时所穿戴的手套、鞋子以及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物证的实物及照片和有关物证、痕迹检验报告等。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证人关于财物被盗的证言,有关部门关于财物被盗的证明等。 (4)主观证据。应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赃款、赃物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认盗窃犯罪事实的供述等。 (5)情节证据。定罪情节证据应当包括价格鉴定、物品发票等;量刑情节证据,应当包括有关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被盗单位性质、行为人作案方式、行为人以往有无前科、被害人情况、被盗物品性质、损失情况等证据。 一、告强奸罪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在强奸案件中的应收集的证据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 3、发现场遗留的物证:如或可证明有性行为发生的场物品类证据,如遗留有嫌疑人、受害人精斑、血迹、毛发或者体液混合物的避孕套、床单、被套、枕巾、枕套、纸巾等物品,这类物证一般需要结合鉴定结论予以印证。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如被撕扯破的衣物、衣扣等;遗留的刀具、棍棒等凶器等。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结语 盗窃罪和强奸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所需的证据也不同。从盗窃罪的本质特征出发,可以依据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以及情节证据等维度来确定证据的标准。其中,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的陈述、知情人证言、物证等,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物证等,主观证据应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赃款、赃物的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认盗窃犯罪事实的供述等。在强奸案件中,除了上述证据外,还可以收集被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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