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获得孩子直接抚养权的父母,也可以接孩子回家过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做出接孩子回家过年的行为之前,需要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达成一致的合意,不能私自带走孩子。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父母之间解除婚姻关系,并不意味着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就此结束。因此就算没有获得孩子的直接抚养权,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也可以享受相应的探望孩子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的亲子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方也享有法定的亲子权利。因此想要带孩子回家过年的话,就必须要得到对方的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