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是否会有意义地解释“免责条款”以拒赔我“搭桥”?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参考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但该条款必须符合《保险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能随意解释以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组织实施保险,应当遵守公平、诚信原则,不得损害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共利益的原则,不得排除对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明确约定免责的原因和范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免责条款的范围与损失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相适应,不得对被保险人构成不合理的损失。” 因此,保险公司在解释“免责条款”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不能随意拒赔。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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