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营业执照旧换新的方式是: 一、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若是当地的工商局已经被撤销的,则登记机关是市场监督管理局。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书(从登记机关领取)。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二、登记机关审核后,若是材料齐全并且无误的,申请人可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领取后,应当将其置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