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抢劫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行为: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权利;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抢走枪支、弹药、爆炸物; 3、本罪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上是故意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