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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关于房产抵押权属转移的规定
释义
    民法典下,房产抵押不会导致权属转移,只是抵押权人获得抵押权。被抵押的房子仍可卖出,但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受人抵押情况,否则转让合同无效。若房款明显低于价值,抵押权人可要求提供担保,否则禁止出售。房屋出售后,除清偿债务外,剩余款项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继续清偿。需遵守通知抵押权人和买受人告知义务,否则影响转让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房产抵押是否权属转移
    房屋抵押有流质的规定,房屋抵押后,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抵押权人只是取得房屋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抵押了的房子还能卖给别人吗
    事实上,房子被抵押了后所有权人将受到以下限制:
    1、房子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时,应当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也要告诉房屋买受人房屋已经抵押了的情况。
    如果出卖人没通知,也没事先告知有抵押,那么这笔房屋买卖合同将做不成,因为房屋转让合同属于无效。
    2、买卖房屋的价款明显低于房屋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抵押人不提供担保,将不得出售房屋。
    3、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剩余部分都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因此,按照以上规定,其实被抵押了的房子,还是可以被转让的,就是得尽到通知抵押权人,告知买受人的义务,否则的话,就将直接影响转让的法律效力。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抵押并不导致所有权的转移,抵押权人只是获得了房屋抵押权。在房屋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需要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受人房屋已被抵押的情况。如果未事先通知或告知,房屋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此外,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而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后所得价款需先清偿债务或按约定提存,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因此,被抵押的房子在满足通知义务的前提下,仍可进行转让,但未履行通知义务将影响转让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四百二十四条 最高额抵押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四百二十二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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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