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的区别:1、主体不同。遗嘱公证的主体是遗嘱订立人,而继承公证的主体是其全部继承人。2、公证内容不同。遗嘱公证的内容是,遗嘱安排具体事项以及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进行公证,继承公证的内容是对各继承人继承权及继承合法性的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遗嘱遗产继承公证 遗嘱继承公证手续:1、当事人申请遗嘱继承公证时,应向公证处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的产权证明;3、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等材料,经公证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可出示公证书。《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遗嘱办理继承遗嘱公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需要的手续:准备好遗嘱原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材料到公证处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有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办 遗嘱继承公证的办理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需要向公证机构提交遗嘱人的身份证、遗产的权属证明文件、户口簿、遗嘱原件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即可办理。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继承怎样进行公证 遗嘱继承公证要准备好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遗嘱原件到公证处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遗嘱公证期间公证遗嘱必须公证吗? 公证遗嘱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种法定的遗嘱形式,订立公证遗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但是遗嘱公证则是一种行为,是指立遗嘱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到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的行为,被公证的遗嘱形式不限,只要是法律承认的形式即可,例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等。其目的在于赋予遗嘱更强的证明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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