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发工资如何申请仲裁? |
释义 | 如果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第一年内不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的方式,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想要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则可以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 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第一年内,如果不发放工资,可以通过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的方式,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想要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则可以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劳动关系终止后申请仲裁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终止后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后,当事人未能在1年内提出仲裁申请的,将失去仲裁申请的权利。 然而,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可以申请延期。延期申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如不可抗力证明、医疗证明等。延期后的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不得超过12个月。 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内提起仲裁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因此,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 结语 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第一年内,如果不发放工资,可以通过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的方式,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想要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则可以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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