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毒犯罪是否知情被胁迫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胁迫从事毒品犯罪的情况,应该分别对待。如果能够证明是被胁迫的,可能会适用特殊的法律规定减轻或免除处罚。但如果被判定有犯罪主观意图,仅仅是听从了毒贩或者其他不法分子的指使,不是典型的“被胁迫”,则仍然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 对于被胁迫从事生产、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二款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但情节较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条 犯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犯罪主观意图: (一)自觉地实施犯罪行为; (二)认识到自己实施的行为有构成犯罪的可能而予以放任; (三)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属于犯罪,而仍然予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条没有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不受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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