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事会职能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
释义 | 公司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包括检查财务、监督董事、提议罢免违规人员、召开股东会、提起诉讼、列席董事会、发现经营情况等。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主席由监事选举产生,董事不得兼任监事。监事原则上不承担公司债务,但若滥用独立地位造成损害则需承担责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 一、公司监事会职权范围有哪些 公司监事会职权范围有: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成员如何组成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公司监事会承担公司债务吗 公司监事原则上不承担企业债务,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具有法人财产权。但是若是监事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监事应当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结语 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职权范围。其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出罢免建议、要求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等。监事会还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会原则上不承担公司债务,但若监事滥用法人地位,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独立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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