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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期间如何处理孩子问题
释义
    离婚诉讼的主旨是:离婚诉讼的起诉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包括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受诉法院的管辖。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应进行调解,达成和好协议或离婚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则进行开庭审理。庭审后,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判决结果应当公开进行,并及时送达判决书。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人民法院受理条件如下: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二)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三)判决结果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结语
    离婚诉讼的起诉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原告必须满足起诉条件,明确被告身份,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选择受诉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应及时立案并送达诉讼状副本给被告,被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进行调解,若达成和好协议,将记录存卷,若达成离婚协议,将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将进行开庭审理,最终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或宣判。判决结果将以判决书形式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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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7: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