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停车告知单不处理会怎么样? |
释义 | 违法停车告知单不处理的,如应缴纳罚款而不按时缴纳的,应当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依然缴纳的,还会被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一、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依法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依法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交通违规处理时间过了怎么办理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交通违章逾期未交应当前往交管部门或者交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及被加处的罚款,长时间未缴纳会被吊销驾驶证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如何处理违章扣分? 处理违章扣分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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