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挪用公款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1)挪用公款个人使用,数额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2)挪用公款数额1万元至3万元以上,个人进行营利活动;3)挪用公款个人使用,数额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
    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如下: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拓展延伸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及刑罚程度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是指以个人或组织身份,将本应用于公共事务、公共福利或其他公益目的的资金挪为私用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一是具备挪用的资金必须属于公款;二是必须存在将公款挪为私用的行为;三是必须具备故意挪用的主观故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刑罚程度根据挪用数额的大小而定,数额较大的可处以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数额较小的则可以处以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罚金。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程度的明确性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利益。
    结语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挪用数额的大小而定,包括个人非法活动、个人营利活动以及逾期未还等情况。挪用公款罪是将原本用于公共事务、公共福利或其他公益目的的资金挪为私用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资金属于公款、存在挪用行为以及故意挪用的主观故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刑罚程度根据挪用数额的大小而定,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
    司法机关依照本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2: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