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彩礼钱,法律上对其归属并未作明确规定。彩礼的性质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男方或男方父母在双方结婚之前将彩礼钱给女方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男方或男方父母将彩礼钱给女方父母的,则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3、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男女双方结婚后将彩礼钱给女方,则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有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彩礼钱归女方个人所有。 婚礼彩礼钱法律上归谁这个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实际分析: 1、双方因故解除婚约,未举行婚礼的,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当时男方给彩礼的要求即财产赠与条件来判断。如果女方未能按约定条件取消最终婚约,女方需要退还男方彩礼; 2、假如男方是过错方,存在欺骗隐瞒的情况,那么女方不需要返还全部彩礼,但有其他具体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况返还部分彩礼; 3、女方以骗取财产为目的,如果女方约定结婚只是为了骗取彩礼,拿到彩礼后立即解除婚约,女方应全额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