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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丢失怎么办呢
释义
    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你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你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呢
    购房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补办有以下三种情况:
    1、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
    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购房者注销了之前的购房合同,合同号便会发生改变,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合同丢失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则是比较好的一种情况;但若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你想要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或者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时,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将核实合同原件。此时,你就需要尽力收集其他证据,用以佐证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该内容由 周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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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