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补偿一般是指国家政府作为一方主体按照法律要求的条件行使行为,但是对另一方主体造成的损害,而需要承担一定补偿责任的情形。国家并未违法,但是出于道德或公平要求,会给予一定补偿,例如征地补偿等就属于国家补偿的范围。国家补偿通常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前,由法律直接规定。法律规定国家补偿范围有: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征用补偿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