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贷款不还起诉后会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个人欠债不还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我想问一下不还债怎么起诉 起诉欠钱不还的债务人的流程有:1、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2、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当及时缴纳诉讼费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我想问一下借钱不还怎么起诉 一、借钱不还怎么起诉1、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具体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二、借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借钱不还没有证据不能起诉。债权人要及知时搜集可以证明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据,比如银行的转账回单、债务发生时的在场证明人、货物验收单据或者工道程结算凭证等。只要满足起诉相关条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我想问一下不还债的问题。 借钱不还的,可以通过协商,和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则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我想问一下办理住房贷款的过程 住房贷款办理的手续为:1、当事人贷款申请;2、当事人选择房产;3、签订购房合同;4、办理抵押登记、保险;除外,办理抵押登记是必备程序不可缺少并且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5、签订楼宇按揭合同;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我想问一下逾期被起诉还没有上诉怎么办 贷款没还上被起诉了处理方法如下:1、可以和当事人积极协商,为债务提供担保,更改原有的借款合同内容或者订立新的合同,让当事人撤回起诉;2、如果有胜诉把握,可以积极应诉,请求法院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信用卡逾期后果是什么1、从逾期之日起计算加倍的罚金;2、影响个人征信;3、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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