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从法律上看,比较灰色地带,应该是现行的民政部条例里面是不允许的,但工商注册的条例只要求自然法人资格,所以条例有冲突的; 从性质上看,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规定的收入不能分配,在注销后的资产是公有的,所以不能参加已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而公司的性质本身就是营利和生产,所以不行;但我国许多地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都有部分这类情况出现,所以工商也默许它的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