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计算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受伤前16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 3、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 4、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受伤前的工资发放; 5.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