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 |
释义 |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一、遗嘱放弃部分可不可以代位继承 遗嘱放弃部分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之前,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子女的年轻一代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于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身上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的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让继承; 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年轻一代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子女、养育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人的子女的生子女、养育子女和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代位继承的限制; 5、被继承人必须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的年轻一代继承人没有代位血亲继承权,则代位血亲不得到继承人的劳动能力。但代位继承人在没有生命来源的情况下,或者可以适当分担更多的义务。 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区别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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