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
释义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所有债务月偿还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合法收入的50%。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加上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认定标准;如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出具有效收入证明及佐证材料。(4)信用状况良好。(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2年内。(6)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首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30%,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50%。(7)以所购(建)住房设定抵押或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第三方房屋或有价证券作抵(质)押担保。(8)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未发生。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