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领证的同居关系不能离婚,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但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双方未领证,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支持。未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并非合法夫妻关系,因此不可申请离婚。双方可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如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问题未达成共识,可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做出裁决。但如仅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而双方未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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